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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一阐提人 @ 2009-01-30 20:52

今儿初五,咱不兴放炮迎财神,躲家里看点大片小视频什么的,就知足了。这两段觉着挺好,权当礼物送给偶尔光顾到偶的博客的朋友们。

这两段一正一邪,被雷到的请宽恕我,谢谢。



陈升啥时候长这么胖了啊



 
一阐提人 @ 2009-01-27 19:07

年前的最后几天,我在和一个毫无资料的PPT作斗争,附带下载奥斯卡提名的相关影片,其余新闻基本没关注。
过年的这几天,我在娘家胡吃海塞,直接和互联网拜拜,除了火箭队的战况,偶啥都没关注。

结果,今天回来后听说梁羽生去了,在1月22日。

我是挺震惊的,虽然他老人家已经接近于喜丧的级别了。谁让我是看梁羽生起家的呢……

我看的第一部小说是武侠小说,《云海玉弓缘》,梁羽生的。还在念小学的我,当时是没法体会金世遗和厉胜男之间的感情纠葛的。我唯一的印象是,这个故事很精彩,人物呀景物呀描写都很好看。
我看的第二部小说还是武侠小说,《萍踪侠影》,还是梁羽生的。爱死了对张丹枫衣着打扮的描写。这一本的故事结构比前一本更紧凑精彩。
中学阶段,我看的是古龙&梁羽生。那时候喜欢古龙,因为太玄了。从没想到过文章还能那样写。现在想来,古龙的终究欠缺些底蕴,花哨的小技巧怎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再后来,我才看了金庸。虽然金先生名气更大些,但我还是更喜欢梁先生。第一印象太深刻了。

梁羽生是个多产的作家,并且相当有连贯性。只是他的作品未免太多,这一本里的配角到了下一本,就成了主角;那一本的主角横空出世,后一本的故事就是他的前传。

也曾想过要买个全套回来放着,但是……算了,太占书架了。金庸也就罢了,不过15部而已。



 
一阐提人 @ 2009-01-16 12:47

美学的经济》里不断强调创意的重要性。他也经常提及,作为一个有创意的经理人,总是会有一些与众不同的特质的。他可能偏执,可能疯狂,可能离经叛道,总之,他之所以成功,就因为他不“正常”。比如说,苹果创始人Jobs同学。
书里提醒我们,Jobs设计的iPod大卖,从而让Jobs更加传奇化,但别忘了,丫折腾坏掉的项目不比成功的少。我们只是不知道,或者装作不知道罢了。
我们一定是装作不知道的。我们又不是那条叫做Bolt的闪电狗,但我们都是那只仓鼠。(不明白滴同学请去看《闪电狗》)我们知道Bolt没有超能力,但我们依然崇拜他,因为我们做不到。我们知道Jobs不是万无一失的,但我们仍然崇拜他,因为我们更多地记住了类似于iPod和在他买下Pixar动画工厂后制作出的《玩具总动员》和《海底总动员》。(PS:今年金球奖中最佳动画片的得主又是他们哎!)
我们相信传奇,是因为我们做不到。我们喜欢看传奇人物的传记,是因为我们想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我们购买这些传奇人物制造的东西或服务,是因为我们希望能够过上与他们一样的生活,达到与他们一般高的成就。所以,我们还会消费许多看似有用地教育。比如说,那么多地财经书财经杂志,都在头头是道地教人炒股玩金融。但只有一个巴菲特,不是么?如果这些书这些杂志教你的方法真的有用,早几百年这世界就通货膨胀得要毁灭到恐龙时代去了吧……
但是,人总得有梦吧。哪怕是白日梦。现实中那么多痛苦那么多压抑那么多困惑,总得有个出口吧。所以,总得有个明星,装扮成英雄,好让我们去仰望,去追逐,去感慨:呼哈!哪天我能像他/她一样就好了!
所以,今年金球奖的最佳影片会被一部貌似剖析控诉印度社会的、完全没有明星的电影夺走就一点也不奇怪了。在《Slumdog Millionaire》里,就塑造了这么一个传奇的人物。他出身于贫民窟,没有任何教育背景,却赢得了《谁能成为百万富翁?》知识问答电视节目的冠军(类似于开心辞典)。影片一开头给出了选项,问他为什么能赢?A,他作弊,B,他说谎(大概是这么个选项),C,他是天才,D,命中注定。影片最后说,这是命中注定。我看才不是呢。这是情节需要。
这部电影,该吸引眼球的要素一个不缺。要黑帮有黑帮,要暴力有暴力,要感情有感情。还有异国风味浓厚的风景,雄伟如泰姬陵,丑陋如贫民窟。再加一点边缘化人物(乞丐)和,宗教,耶!齐活!
我们喜欢看到英雄,尤其是平民英雄的出现。这让我们的白日梦看起来离真实更近一些。《Slumdog Millionaire》做到了,而且做得不错呢。


 
一阐提人 @ 2009-01-14 11:50

大头也在玩那个罗马发源地的游戏,并且基本已经走火入魔的阶段。

某天晚上,大头在看意甲,佛罗伦萨对的比赛。
当白色队有三个队员跑成了一条直线。
大头猛地冒出一句:消掉!(罗马发源地属于消除类小游戏,三个成一线就能消除)
我:……



 
一阐提人 @ 2009-01-13 18:03

巴塞罗那的风景真漂亮,不过那也只是一道风景。

下载的时候我都不知道这是Woody Allen这个罗嗦的小老头捣腾的。看完之后偶一如既往滴迷糊:这老头要说啥涅?

他是在赞扬Cristina开放的爱情观么?好像不是。Cristina到最后还是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只知道她不要的是什么。

他是在唾弃Vicky一成不变的生活么?好像也不是。如果最后不是艾莲娜不小心开枪打到了Vicky,估计她会更加迷恋于那个破画家。

我越来越不喜欢看文艺片,哪怕是名导的作品。因为它会让我去思考一些原本已经不再困扰我的问题,比如说:我到底是Vicky还是Cristina?

Cristina向往艺术,鄙视现实。她同意人生苦短,应当及时行乐。爱情的意义?不知道。虽然它一定存在。

Vicky按部就班,不随意冲动。她安排好了她的学业她的工作她的整个人生。

这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或许,更多一些的年轻女孩是接近于Cristina的。她们或许都能接受一个陌生的画家突如其来的旅行+性爱邀请,也都能接受与这个画家相爱后再与他的前妻一起生活并且将爱情关系改为三人相爱。或许,她们能接受一辈子这样生活下去。以艺术的名义。
或许,我是老了。所以我开始更像Vicky。我更多地去考虑我还有多久能还清房贷,大约什么时候生孩子最合适。我的下一份工作是否应该转行。我放弃了旅行来配合两人生活,放弃了观摩艺术展览小型演出,放弃了这些容易让人陷入不切实际幻想的东西。大头说:不要考验人的劣根性。扔一个超级美女光溜溜在床上,很少有男人能做柳下惠。同理可推,减少遇到那些过于有激情而相对略少理性的人群是为上策。

或许,Vicky就不该陪着Cristina答应那个破画家的邀请去那个小镇渡周末。因为再美的风景也不能让人填饱肚子,帅哥美女也是,不过是风景一道。偶尔欣赏无妨,搅乱了粥锅就不好了。



 
一阐提人 @ 2009-01-12 17:18



建好鸟,累死鸟~~~~


 
一阐提人 @ 2009-01-09 23:07

有时候有一个精通游戏,尤其是小游戏的朋友是很害人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在无意中,蓝姐给我推荐了一个小游戏:罗马发源地
对于我这种玩过的最高级的游戏也不过就是轩辕剑伍的游戏盲来说,看到这种精致的,浪费时间的,不太需要脑子的小游戏的时候,不上瘾的可能性为零。
于是,连续三天,我跟大头两人就在拼命消砖块建罗马。
本来家里电脑上的记录已经达到了第六关(传说中的最终关),今晚回来大头居然告诉我被他玩死了,只能从头再来。NND
于是,老娘又费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勉强恢复成下图滴样子。等偶周一去公司,再给各位看偶原来建造成的样子。


介素一个灰常考验耐心滴小游戏~~~真滴是验证鸟那句话:罗马84一天建成滴


 
一阐提人 @ 2009-01-04 12:02

大头昨晚上叫我今天早上叫他起床。于是……
我:起床了起床了!
大头:……@#¥%
我:8点了!快起床!
大头:…………
我:喂,是你让我叫你的~~~
大头:你烦死了,刚捡了100块钱,还没用呢,就被你吵醒了……
我:那赶紧起吧?
大头:等我用了再说,先买个冰棍去。

一翻身,丫又睡去了……


 
一阐提人 @ 2009-01-03 18:00

这才09年第三天,我就看完了两本书。《漫长的告别》和《我爱问连岳》。

其实这两本是08年留下的尾巴。

《漫长的告别》是圣诞节前开始看的,这是我看得最慢的一本侦探小说了。豆瓣上有评论说它更接近《了不起的盖茨比》。喜欢的人评论说“钱德勒的小说却并非悬念的骷髅架子。故事虽以侦探为名,其实里面最不重要的就是真相,主角的个性反倒成了更为诱人的谜题。马洛的工作方式是典型的中年做派:不紧不慢,钱是要赚的,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也是有的。”
看到这里,我打了个哈欠。NND,老娘就是一俗人,从没指望把一侦探小说读出雨果的味道来。钱德勒大师比偶高雅N倍,所以偶只能看着他小说里时不时冒出的意识流段落怀念《Freinds》里的钱德勒·宾。
真的,我就是一俗人。当我拿起一本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就希望有悬念存在。没有伏笔的、不故弄玄虚的侦探小说,或者叫推理小说,我就不想再看下去。
我并不是想怀疑钱德勒大师在侦探小说界的地位,我想说的只是,我更喜欢被福尔摩斯和奎因耍得团团转。如果我想去思考一些人生的真谛,我会考虑挑本康德或者黑格尔催眠自己。

《我爱问连岳》在我的床头放了一个月,睡前想起来就翻两篇。这书其实可以看作《相伴到黎明》和《心灵花园》两电视节目的文字精简版。只不过连岳比万峰更温和更幽默,比那章博士更实在些。
之前我说我不喜欢钱德勒的侦探小说是因为他不爱埋伏笔,不给我惊喜。这本同样。不同的是,我知道感情问题实在也就那么些个破事,除了上帝,没啥人能整出一本书的惊喜来。无论连岳同学如何剑走偏锋,换位思考,七七八八,事儿就这么点大,解决问题的根本就那么几条。冷饭炒成这个样子,算不错了。
我更喜欢沈宏非,因为丫是个吃货,我也是。

综上所述,我看书的口味是很俗的。如果不能弄点我不知道的东西在几百页的纸头里忽悠我,我就没办法跟一堆破纸暧昧上几天。回首看了一眼,还好,2008年读过的大部分书都把我忽悠得挺开心的。



 
一阐提人 @ 2009-01-03 12:11

昨晚无意中看到谭智做客波士堂,观察者中坐着王功权。王功权说,这次我不提问也不被问,我帮他。原来两人是多年好友。大头在一旁恍然大悟:原来他们是一伙的。他最近正在看冯仑的《野蛮生长》,里头冯仑直接管王功权叫功权。如今在房地产界数一数二的潘石屹夫妇,当时也跟他们是一伙的。

这群人里我最早知道的是潘石屹,因为我用过他的SOHO小报,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是个卖房子的。然后再注意到的是分众传媒。因为我2008年出现在医院和超市的频率高于任何一年,挂号、结帐时总是会看到液晶屏下头总能看到这四个字:分众传媒。于是我知道了江南春和谭智。谭智在做分众(或者说框架)传媒之前,是被吴士宏弄到微软去的。而昨日的波士堂让我知道了,原来,谭智曾是8848的CEO,而王功权是投资人之一。大头同时给我补课:王功权跟冯仑当年是一起捣腾万通的。至于潘石屹,他算是当年万通创始班子的5+1里那个1,他是唯一一个当年没出钱的,也是头一个出去单干的。

万通当年的5个创始人里有4个是从南德出来的,至于南德原来的老总牟其中,查了一下资料,目前尚在服刑中。

好么,原来这世界就这么小。我都不知道该说是圈子成就了事业,还是事业圈出了圈子。这大概就叫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